第四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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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么好。他顿了顿,又补充一句:早知道买个贵一点的了。 我鼻尖红透了,把奶油染成草莓色:“不会,我喜欢死了。” 我想了想也是,如果是给盛翊,几百块我也会嫌不够贵的。毕竟他长得那么sao包那么贵气。 那天我看着他深陷在烛火中的帅脸,只觉得自己是真的完了。 盛翊高三,我妈担心他重要阶段吃不好,给他办了走读,捎带着我也一起。每天我下课先回家热饭,再留些给盛翊。听说高中是男孩发育期,我个头猛蹿,睡觉穿的t恤一下卷到肚脐。 当盛翊弟弟的好处之一就是可以捡他穿不下的衣服。我妈总跟别人夸说我们家老二还真懂事,乖乖捡哥哥的破衣服穿从不多说一句。 对,因为我很喜欢穿盛翊的旧衣服,上面有他洗不掉的体香。就连外套也一样,穿去哪里都莫名安心。我已经习惯穿有他味道的衣服,习惯就像把他的一部分揉进身上带去任何地方。每次我妈拣了他穿不下的衣服分给我,我都会叫她先不要洗,拿到房间里把脑袋埋进去。 可能我很早的时候就是变态了吧,我想。 这一年我和盛翊更少见面,即使在同一所学校也很少有能碰面的时期。他忙,我安静点才能让他省心。 但其实我想他想的快疯了。我贪睡,每天他回来就深夜了。我借着一点儿灯光从房间望出去。他满身疲惫地一个人坐在餐桌旁,看起来特落寞。有时候我会忍着困意坐到他对面,也不吃什么,就接杯开水陪在那里。 我问他:你和那个女生还有没有联系?他想了许久,打趣道:“还记着